问题 | 委托加工烟丝代收代缴消费税怎么算 |
释义 | 1、 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价格直接销售的情况下,价格=成本+加工费+代扣代缴消费税。 2、加价销售的情况下价格=成本+加工费+代扣代缴消费税+利润。 3、消费税的计税理念是:应该缴的别漏掉。至于销售定价方式自然属于企业营销战略的运用,前期的亏本可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拥有顾客忠诚度后为其他品牌产品的推出铺路也无可厚非。 2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是按照销售额×比例税率的方法来计算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4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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