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继续选择参加自己的社保。如果在工作单位工作了一年,只享受到了一年的社保,但是今后从工作单位出来之后没有继续工作,就意味着没有工作单位来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此时,可以个人来承担自己的社保交费。因为已经在企业单位建立了一年的社保账户,所以可以将自己企业单位的社保关系转移成为户籍所在地,以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继续参保,这样的话就可以有效累积自身的缴费年限。同时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那么将来即便是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也依然可以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来参保,他们二者之间都是可以正常的相互累积合并计算缴费年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