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生产中心草拟完成后由部门负责人第一次审核,并填写合同审批表。 2)部门审批完成后将合同文本连同审批表一同报送生产总监审核。 3)生产总监审核完成后将合同文本连同审批表一同报送公司法务审核。 4)法务审核完成后将合同文本连同审批表一同报送公司总裁审批。 5)这其中有任何修改需在原合同草稿上注明。由生产中心负责修改并生成最终合同文件。 6)合同审批后由生产中心相关人员与对方联系将正式合同发给对方确认。 7) 如对方对合同某些条款不能接受或者有异议则由生产中心填写合同分歧、变更及处理意见表(见附件2)将双方的异议详细列出并将解决方案一并提交给生产总监审核。 8)双方异议部分如牵涉到法律条款或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还需抄送给公司法务审核。 9)由生产总监审核并将合同分歧、变更及处理意见表发送给公司总裁审批。 10)经审批后同意修改的部分由生产中心修改,不同意的部分由生产中心负责对方协商解决。 一、合同的修改情况 1、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一般不允许修改,如对方提出修改要求需对方出具书面的说明。 2、合同修改需填写分歧、变更及处理意见表(见附件2) 3、由生产中心负责填写分歧、变更及处理意见表,填写完成后交生产总监审核。 4、生产总监审核后报公司总裁审核,如变更内容涉及到法律条款或知识产权的还应经过公司法务审核。 5、经公司批准后的变更内容可以执行,未经批准的内容一律不许变更。 6、变更后合同的签订按照新合同的签订流程执行。 7、如公司上级管理层对合同提出修改,则应以邮件的形式通知生产中心,由生产中心负责和合同的另一方协商。 8、如生产中心对合同的相关内容提出修改也需填写合同变更申请表,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与对方联系修改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