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一般来说股票解除质押是利好,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解除是中性信息,可能因为公司现金流充裕,毕竟质押要缴纳利息,会对企业形成负担。 2、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3、解除质押就是把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赎回了,降低了公司的资产风险。 4、首先,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本身的财务情况可能好转,间接地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其次,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认为未来的股价可能会上涨,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所以会做解除质押的操作。 【法律依据】: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第二十条 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备案,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出具的股权质押备案申请书、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质押合同。 公司登记机关接受备案后,应申请人的要求,可出具载明出质股东名称、出质股权占所在企业股权的比例、质权人名称或姓名、质押期限、质押合同的审批机关等事项的备案证明。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股东不得转让或再质押已经出质的股权,也不得减少相应的出资额。”因此在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出质股东可以就自己所持股权做二次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