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利分配政策 |
释义 | 一般理论上讲4种股利分配政策,包括剩余股利政策、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也有将第二种股利分配政策分拆为两种分配政策,称为固定股利政策和固定增长股利政策。 剩余股利政策指公司在有良好投资机会时,根据目标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额,先从盈余中留用,然后将剩余的盈余作为股利来分配,即净利润首先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如果有剩余,就派发股利。如果没有,则不派发股利。 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将每年派发的股利额,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或是在此基础上,维持某一固定比率,逐年稳定增长。 固定股利支持率政策是指公司将每年净利润的某一固定百分比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指公司事先设定一个较低的正常股利额,每年除了按正常股利额向股东发放股利外,还在公司盈余较多,资金较为充裕的年份,向股东发放更多的股利。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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