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谁来承担? |
释义 |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公司债务应由其共同承担。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当出现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多是由于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关联公司各自的独立人格,将各个关联公司视为一体,对其中特定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关联公司最好从财产、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等方面避免发生混同的情形,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以及关联公司共同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要是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最好尽快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分清法律责任,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谁来承担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公司债务应由其共同承担:公司享有独立人格,得以独立承担责任,使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当出现公司关联机构混同的情况,由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多是由于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关联公司各自的独立人格,将各个关联公司视为一体,对其中特定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债务由谁承担呢 当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公司债务应由其共同承担。公司享有独立人格,得以独立承担责任,使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当出现公司关联机构混同的情况,由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多是由于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关联公司各自的独立人格,将各个关联公司视为一体,对其中特定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因此,可以根据《公司法》第3条、第20条的规定,要求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共同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要是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最好尽快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分清法律责任,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追偿。 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公司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一般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是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股东或者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里公司财产跟个人财产混同的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了。风险提示:欠款产生前的预防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8、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公司被收购后,债务谁来承担? 常见的收购方式有两种,主要有股权收购和资本收购。两者在对既有债务影响等方面有诸多不同。1、股权收购,一般是指公司股东的股份由原股东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替代原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继续行使原股东的公司权利。由此可以看出,股权转让合同是新股东和原股东之间订立的关于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问题,并不涉及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并不会因为股东的变更而变更或消灭,原股东因被收购而退出公司,那么原有的债务应当由新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2、资本收购,是指公司以有偿对价取得另外一家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资产的民事法律行为。资本收购一般不涉及公司股东权益,收购方看中的是受让方某一具体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由于收购方并不涉及股权,对于原公司的债务也就不承担责任,这无疑可以很大的降低商业风险。但也有例外情况,即双方在收购协议中约定了受让方不仅受让资产,还受让相应的债务,那么受让方将对约定的这部分债务承担责任。风险提示:股权收购会给受让方带来潜在风险,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受让方便是哑巴吃黄连。股权收购如今在互联网收购方式中盛行,收购方一般看中的是受让方的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市场前景等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效益。 公司债务谁来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