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解除交通保险合同是指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解除交通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即终止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如果保险合同被解除,可能会涉及到退还保费、免除续保等问题。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生效,到期届满或者按照协议解除时终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不能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保险人收到投保人投保文件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核,决定是否承保;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被视为同意承保。”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为其机动车辆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解除交通保险合同,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可能会涉及到退还保费、免除续保等后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为其机动车辆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若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则需要及时重新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