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无故解除保险合同是不允许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解除保险合同,但必须说明合同解除的事实和理由,并书面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时退还应退保险费。如果保险公司无故解除保险合同,将会面临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一条:保险公司无故解除保险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公司依照约定收取保险费用,应当给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开具电子保险单或者纸质保险单,并出具收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协议的违法、抵触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的,该协议无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之,保险公司无故解除保险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理由与事实均无法承认,被保险人可以依据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