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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考回户籍地考试的办理程序
释义
    回户籍报考的申请流程
    (一)考生提交申请
    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二)学校初审上报
    各初中校对申请回户籍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后,将申请表汇总,报本区中招办。
    (三)学籍区审核
    学籍所在区中招办对学校汇总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 将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的基本信息汇总,通过中招业务信息系统办理信息交换。
    (四)考生办理确认及报考手续
    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交纳报考费。
    回户籍报考注意事项
    1、若报考城区学校面向城区和郊区招生的特长生项目,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2、回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并建立电子档案,参加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体检、体育现场考试。
    3、文化课考试和录取在户籍区进行。
    4、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
    回户籍优缺点
    优点:
    1、回户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对自己有利的升学区。
    2、回户籍考试可以解决东城、西城、海淀互相不能跨区的问题。同时,大部分学校在本区的招生名额是多于在其他区的招生名额的。
    缺点:
    1、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招生。
    2、考试院统一安排孩子到指定考点考试,考试地点是在户籍所在区,而不是在本区,可能对环境不熟悉。
    3、模拟考试的区排名不好借鉴;做户籍区的试卷时需要自己对答案估分,进行排名对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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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