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权证 -证券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根据权证的性质划分,权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认购权证,即权证持有人可以在行权日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标的股票;二是认沽权证,即权证持有人可以在行权日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出售标的股票。在权证市场上,认购权证一般以字母“B”或“C”加以区分,而认沽权证一般以字母“P”加以区分。 (2)根据权证的行权方式划分,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欧式权证,投资者只能在权证到期日才能行权;二是美式权证,投资者可以在权证到期日以前的任何时间行权;三是百慕大式权证,投资者可以在到期日行权,也可以在权证到期日以前的任何时间行权。 (3)以发行人为标准划分,可以分为公司权证和备兑权证。公司权证是由标的证券发行人发行的权证,如标的股票发行人(上市公司)发行的权证。备兑权证是由标的证券如股票发行人以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东或者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权证。考虑到市场发展的实际,除为解决股权分置而发行的权证外,《暂行办法》对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备兑权证发行人的资格条件没有规定。 (4)以结算方式划分,可以分为实券给付结算型权证和现金结算型权证。实券给付结算以标的证券所有权发生转移为特征,发行人必须向持有人实际交付或购入标的证券,而现金结算方式则是在不转移标的证券所有权的情况下仅就结算差价进行现金支付。 法律依据: 《权证管理暂行办法》 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因此,一定要区分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和权证的到期日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极易混淆,但是一旦混淆,将会对投资者资金造成极大损失。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之后,权证终止交易,但投资者可在行权日对权证行权。所谓行权,对于认购证持有人而言,就是以行权价向权证发行人买入标的股票;对于认沽权证持有人而言,就是以行权价向权证发行人出售标的股票。而权证在到期日后既不能交易也不能行权,它将被注销,不再具备任何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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