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哪些人员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等等。(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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