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定月工作时间计算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513号令调整)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加班费计算 方式为: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或2或3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