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人能成为买受人吗? |
释义 | 居间人不能成为买受人。一般情况下,居间人是区别于委托人与买受人的第三人,是不能成为买受人的。居间人是指居间合同中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或充当订约媒介的当事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或者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一、居间行为人要承担哪些义务 居间行为人要承担的义务如下: 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 2、忠实和尽力义务。 3、隐名和保密义务。 4、介入义务。 5、其他义务,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居间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和相对人的居间人。 二、房屋中介签合同是不是有效 不一定发生效力。房屋中介与房屋买卖双方形成的是居间合同关系,居间合同即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和报告情况,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中介作为居间人,只能在房屋买卖双方之间进行沟通协调并就提供的机会收取报酬,而无权在没有代理委托的情况下代任何一方签订合同或收取定金。 三、居间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吗 房屋居间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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