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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终止租房合同
释义
    终止租房合同应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其主要包括: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承租人由于第一条原因提出终止租赁合同时,不需给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由于后两条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要给予出租人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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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8: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