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最新政策解读 |
释义 | 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至30%。原规定中对于二手房购房使用公积金门槛较高,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是40%,二次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则为60%。在首付比例降低的同时,对于二手房房龄的限制仍然存在,房龄在10年以内的可以申请到最低首付3成,房龄超过10年的二手房,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比例增加10%,仍然是30年封顶,即1986年以前的二手房,不能参与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核对申请条件,看是否满足申请条件。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真实、有效的房地产交易及交易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产权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产及其权益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7、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不得为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关系,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厉害关系;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交资料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所需材料: 1、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正本1份和1份复印件。 (5)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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