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向生违约除了违约金还有别的影响吗 |
释义 | 没有。根据教育部规定,违约后除缴纳违约金外,并未规定其他要求。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受违约职责、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导致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干了大量工作,录取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导致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久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无需求,也就无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他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无去,他人能够去,用人单位不录取你,完全可录取他人,录取你,就不能录取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愿意定能补缺,导致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经过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二、定向师范生毁约一般多少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违约金是按照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弥补因违约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的给付不以是否有实际损失为条件,并且不履行债务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低于或者是等于违约金的,债务人不再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即违约金就是事先约定的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第十条 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退缴资金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缴、管理、使用,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公费师范生人事招聘、履约管理、表彰奖励等相关工作。教育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具体办法等相关政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公费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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