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前转移财产 ,就是离婚一方将 婚姻存续期间 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隐藏、转移到他人名下; 或者不正当的赠与,制造虚假债务证明等手段,减少供双方平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以达到少分钱给配偶的非法行为。 法律客观: 虽然对于离婚转移的财产可以在离婚时或离婚后要回,但是具体的诉讼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证据的搜集。我国法律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也就是说起诉时必须要能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那么就无法要回离婚前被转移的财产。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对离婚转移财产的追回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如果怀疑对方离婚前转移财产,那么在离婚前就应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另外,为了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导致法院判决难以执行,可以诉前或诉中看情况进行财产保全。法院根据您的申请,对您申请保全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使对方失去了对该财产的支配权或转让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的,另一方有权在离婚时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通过对婚前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来变相要回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是在离婚后才发现了对方离婚时转移财产的,则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