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自己户下没有当地备案的小型客车; 2、自己户下没有理应损毁而未办销户备案的机动车辆; 3、拥有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签发的合理的车辆驾照。 而别的家庭申请人必须合乎以上1、2两点,驾照有没有皆可。别的申请人只有是主申请人左右三代之内的家属。 必须留意: 1、以家庭为企业申请办理配备指标的环节中,家庭申请人以及配偶均不可以与此同时再以其它方式申请办理配备指标。简单地说,便是申请人与配偶是“捆缚”关联,只需一方以家庭为企业提交申请,另一方即便 没有指标、没参加该家庭企业,也无法再与此同时以本人或别的家庭企业申请办理。 2、假如家庭组员中有多位组员合乎做为家庭主申请人的标准,是能够组成好几个“无车家庭”来申请办理指标的。但是,做为一个家庭来申请办理时,家庭申请人越多,家庭总积分就越高,得到指标的几率也更高。 就算构成无车家庭,也不会太随便就能得到指标,除非是是办理了一次性公开增发新能源技术指标,而且家庭积分在派发总数信用额度之内。 家庭总积分包括主申请人配偶计算方法: 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 配偶积分)x2 别的组员积分之和]x家庭跨代数 家庭总积分不包含主申请人配偶计算方法: 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 别的组员积分之和)x家庭跨代数 法律依据: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家庭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积分排序、轮候等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摇号方式配置,单位和个人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轮候方式配置,家庭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积分排序方式配置。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