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强迫学生收手机违法吗 |
释义 | 老师强迫学生收手机违法。对于学校的规定,首先学校规定的只是不能带手机,并没有赋予老师没收学生财物的权利,老师可以批评教育,但没有依据这样做。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有房产证不落户可不可以上学 有房产证不落户可以上学。 适龄儿童入学是孩子的权力,不管有没有房产证都是可以上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适龄儿童入学是孩子的权力,不管有没有房产证都是可以上学的。只是在教学资源紧张的学校实行划片区入学,即父母的房产、孩子的户口对应一所学校,也叫“三对口”,学校优先满足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学生入学,不符合的则只能安排在周边教学资源不紧张的学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受教育者享有哪些平等权利 受教育者享有的平等权利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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