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包括? |
释义 | 确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需遵循三项原则: 1、最小化原则。每一项国家秘密事项知悉人员的范围,应当限定在该国家秘密事项运行和执行所需要的最小范围内。 2、工作需要原则。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必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与该事项所涉及的工作或公务活动无关的机关、单位和人员,或者不知悉该事项也不会影响工作的人员,或者不是必须知道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都不应列入知悉范围。 3、确定到人原则。在知悉范围确定中,应由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原则和最小化原则,确认哪些人员具有明显的“知悉必要”。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应当直接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应当提出知悉范围控制的具体要求,由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由此可见,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