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减刑条件的,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2,也就说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最多可以减刑十二年六个月,最快十二年六个月可以提前释放。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