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簿内页丢失了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户口本丢失应挂失并补办,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证明公民身份及家庭关系,必须妥善保管,禁止私自涂改、转让、出借。身份证在异地可补办,需填表、缴费并审核签发,领证时需交回原证。在办理重要事项时需提供户口本,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补办。 法律分析 一、户口簿内页丢失了应该怎么处理? 1、户口本上的户主本人或者由户主授权的委托人(必须是成年人且在此户口本上)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挂失,再提出补办的申请; 2、派出所必须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尤其是对户主授权的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最好是能够走访调查,证明属实; 3、其他的资料,需要提供户主或者委托的的身份证,还有复印件,具体多少份,派出所会有详细的规定说明。 二、户口本的作用是什么?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三、身份证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在我们国家对于大多数的普通公民来说,必须要严格的保管好自己的户口本,在办理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供户口本的,如果户口本内部有一些毁损或者是丢失,需要及时到派出所来补办。 结语 户口本丢失后,应立即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挂失,并提出补办申请。派出所会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尤其对授权委托人的证明需要走访调查,确保真实性。此外,还需提供户主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具体要求可咨询派出所。户口本是证明公民身份与家庭成员关系的法律文件,需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转让或出借。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身份证的异地补办需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经审核签发后方可领取新证。在办理重要事项时,丢失或毁损的户口本需要及时补办,以确保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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