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证的付款应如何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法律依据: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第四十四条 开证行或保兑行在收到交单行寄交的单据及交单面函(寄单通知书)或受益人直接递交的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及时核对是否为相符交单。单证相符或单证不符但开证行或保兑行接受不符点的,对即期信用证,应于收到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支付相应款项给交单行或受益人(受益人直接交单时,本节下同);对远期信用证,应于收到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支付款项给交单行或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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