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以刻发票专用章吗 |
释义 | 发票专用章不能随便刻。按照规定,只要发票专用章规格要求达到就可以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税务机关是不允许指定的。 一、发票丢失一张罚款多少 发票丢失一张罚款一百元。发票丢失后,应该当天誊写一份情况说明。加盖完公章后,当事人需要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且需要在税务报或在其他报刊上登报声明发票作废。相关法律规定,丢失发票者,会被处一万元以下的罚金。 一、开票流程如下: 1、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2、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3、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2、交给客户入账; 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4、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 综上所述,发票丢失一张罚款一百元。发票丢失后,应该当天誊写一份《情况说明》。加盖完公章后,当事人需要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且需要在《中国税务报》或在其他报刊上登报声明发票作废。相关法律规定,丢失发票者,会被处一万元以下的罚金。 二、个体户领取手撕发票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个体户领取手撕发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先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2、对于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除了具备领购发票的一般条件外,还须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有下列三类: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注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后,可申请领购发票。 2、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需要使用发票的,也可以申请领购发票。 3、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三、酒店流水单是否可以随便开 酒店流水单不可以随便开。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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