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有疤就不能当兵。首先纹身肯定不能有,其次要看伤疤所在位置和长宽。不明显的位置一般不超过三公分也是合格的。 一、身体条件,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为158厘米以上。 二、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四、政治条件,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条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