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107条是什么内容 |
释义 | 刑法107条内容如下: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此条法律规定了公安机关与检察院立案管辖问题。 在中国,诉讼是由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种形式组成。想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话,一定要提起刑事诉讼。刑诉法107条内容解释了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立案管辖问题。所以,当提起刑事诉讼时,一定要确定是否在所属范围类,否则,起诉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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