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范担保公司的投资陷阱 |
释义 | 1、要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面对投资机会时要冷静思考理智分析。不要被不法分子所谓“高额回报”蛊惑。 2、要时刻紧绷防范思想,不要被各种经济诱惑蒙骗,摒弃“发横财”和“暴富”等不劳而获的思想,要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3、在投资前要详细做足调查工作,要对集资者的底细了解清楚。此类案件不少开始都是由亲人和朋友介绍,这样,被害人更易上当受骗,而放心的盲目去投资。所以在投资之前,一定要明确资金的应用目的和投资单位,要明确投资的流程,同时还要加强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4、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警方提醒社会公众不要轻信犯罪嫌疑人的任何承诺,以免造成无以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防范对策 1、加强引导,提高社会公众理性投资意识。近年来,社会上的闲置资金相对较多,而银行储蓄利率偏低,其他投资渠道又比较单一,无法满足社会公众的理财需求。我国对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有严格规定,只能是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除此之外,都不能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加强政策的宣传和金融、理财方面知识的普及,增强社会公众的投资信息,告诫社会公众要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对以各种名义进行的集资活动要认真分析研究,对高回报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思考,减少投资行为盲目性,避免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2、推出多层次多形式的金融产品,扩大社会公众理财渠道。集资人受“高利率、低风险、回报快”的吸引,忽视了投资风险,特别是在投资前期尝到回报甜头时,更是头脑发热地进入不法分子所编织好的圈套之中。鉴于当前投资渠道单一,政府银监部门应因势利导,顺应民间资本投资活跃的潮流,指导金融部门瞄准市场需求,开辟新的金融产品和业务项目,推动个人理财服务业的发展。 3、依法打击,加强监管,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政府应成立协调机构,整合打击和预防犯罪资源。公检法机关应加强协作配合,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积极追赃,尽可能地降低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鉴于大部分的资金交易都会通过银行进行,金融部门有必要对频繁进行大额资金流动的账户加强监控,以达到从根源上遏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二、专利转让的注意事项 专利是通过寻找企业或者寻找一些创业报纸,专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进行转让,如佰腾技术商城、中国应用技术网等途径转让,引导投资人购买专利,如颇具好评的三方合作模式。 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注意事项: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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