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特大人身事故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 2、人身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肌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等。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