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只要你连续缴纳 公积金 满1年,就可以采用 公积金贷款 购房 ,不管是第几套都行。但是公积金贷款只能同时贷款一套,如果要再次使用,必须先结清公积金贷款(和 商业贷款 无关) 2、一般,男60岁,女55岁。各地可能会存在地方性宽松政策(最多在增加5岁),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则按照年限最长的一方计算 3、利率不会变化,但是可能会增加首付( 北京 、成都、重庆等城市已经明确了二套房利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到5成,别的城市,我不是太了解) 4、钱是属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但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没有贷款的权利,所以他会委托银行代为办理。 法律客观: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九条 每项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共同借款的,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贷款限额按各借款人分别计算后的总和为准,其中,第(三)项中各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当申请期限短于本办法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八条 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时,以申请期限为准; 当申请期限长于本办法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时,以最长期限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