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共区域的一些收入,无论是由建设单位来管理,还是由物业管单位管理,那么在产生收益之后,要减去一定的合理成本之后的余额属于业主共同共有。小区的车库、车位、楼顶平台、建筑外墙面都属于公共区域。不过这部分收益并不是发放至业主个人手中,而是用于小区一些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改善小区环境等。然而,现实生活中,都是物业和广告公司签订广告合同,而不少物业对于这方面并没有明确公示,所以业主也不明所以。有的物业公司可能会比较霸道,不当会配合,那么这就需要全体业主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去成立业主委员大会,由业委会来代表全体业主去主张这样的权力,那么一个两个业主是无权去主张这样的权力的。 小区电梯里播放广告收取的广告费用归谁 小区电梯里播放广告收取的广告费用应属于该楼业主共有。 在电梯里设置广告牌收取的投放广告商家的费用,属于是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我国《民法典》对此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