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咸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
释义 | 咸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为咸阳市户籍,且在咸阳市工作与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分配收入不可超过咸阳市年度人均可分配收入的百分之八十; 3、申请人名下未拥有房产,或自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十五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的前五年,未购买、赠予或出售房产; 5、目前未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公房。 咸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所在地社区领取公租房申请表,并按要求将表格填写完整,社区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实地核查,核实情况后,对通过申请的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十五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签注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的各项资料上交至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送至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批并公示;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市住房保障部门需进行审批,并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录入公租房轮候库内,此时申请人只需等候配租即可。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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