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算犯法,只是男女朋友而已,又没结婚,我国目前保护的军人婚姻状态,不保护未婚状态。没有结婚证就不存在女方出轨的问题,也不需要赔偿男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当事人之间不成立婚姻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同居关系时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在婚内出轨,军嫂出轨是否判刑看情况而定,如果构成破坏军婚罪,当事人会被判刑,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一、哪些情况下对方出轨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夫妻共同及个人财产范围是什么?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