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再领养两个孩子? |
释义 | 不能再领养一个孩子的条件是: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有能力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没有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分析 有两个孩子还不能再领养一个。收养孩子的条件包括:(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拓展延伸 家庭扩大计划:迎接新成员的喜悦 家庭扩大计划是一个充满喜悦和希望的决定。我们决定再次领养两个孩子,为我们的家庭增添更多的快乐和爱。这个决定经过深思熟虑,我们相信每个孩子都值得被给予关怀和机会。我们期待着与新成员一起建立深厚的亲子关系,分享生活中的每一个美好时刻。我们将努力为孩子们提供一个温暖、支持和充满爱的家庭环境,帮助他们成长、发展和实现自己的潜力。我们感到无比激动和幸运,能够迎接这些新成员加入我们的家庭,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结语 我们期待着与新成员一起建立深厚的亲子关系,分享生活中的每一个美好时刻。努力为孩子们提供一个温暖、支持和充满爱的家庭环境,帮助他们成长、发展和实现自己的潜力。迎接这些新成员加入我们的家庭,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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