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破产企业以自己的机器设备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1)如果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机器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其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2)如果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机器设备属于破产财产,其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2、破产企业以自己的机器设备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1)如果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机器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债权人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2)如果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机器设备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的担保责任解除、由债权人向主债务人追究民事责任,其债权与破产企业无关,当然不属于破产债权。 3、第三人为破产企业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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