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许可有下列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便民的原则,即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以及尊重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原则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 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