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的内容: 1、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 2、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 3、固定资产出租; 4、包装物出租; 5、运输; 6、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区别: 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含义和特点不同。 1、含义不同: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日常收入,不影响营业利润,它属于当期利得,影响当期利润总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几种:捐赠收入,罚款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款超过账面价值部分,收到政府补贴等。其他业务收入属于日常收入,影响营业利润,是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获得的收入,比如处置原材料收入,投资性房地方转让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等; 2、特点不同: 营业外收入的特点: (1)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 (3)通常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 (4)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 其他业务收入的特点: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 法律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六十八条 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应当在实现时按照其实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