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 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各类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其他业务活动的收入不大,发生频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有哪些 (一)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税源大小受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总收人扣除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额。净所得额的大小决定着税源的多少,总收人相同的纳税人,所得额不一定相同,缴纳的所得税也不一定相同。 (二)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企业所得税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所得税的负担轻重与纳税人所得的多少有着内在联系,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征,所得少、负担能力小的少征,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征,以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 (三)税法对税基的约束力强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如果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家税收法规抵触的,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这一规定弥补了原来税法服从于财务制度的缺陷,有利于保护税基,维护国家利益。 (四)实行按年计算,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一般是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办法。对经营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要将实际经营期间的所得额换算成一年的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