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出了事故怎样处理 |
释义 |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报警; 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3、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6、申请强制执行。 一、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妥善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 2、保险公司收到报告后,将派人到现场调查或到交通部门了解事故,同时确定车辆损坏; 3、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赔偿; 4、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险人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证明、维修清单等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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