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系安全带一定会被电子眼抓拍吗 |
释义 | 没系安全带会被电子眼抓拍。 当车辆在行驶时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巨大的惯性会使车内乘员与方向盘、挡风玻璃等发生二次碰撞,从而造成对乘员的严重伤害。而安全带能将人束缚在座位上,它的缓冲作用会吸收大量动能,大大减轻乘员的伤害程度。 还有一些人认为,车内装备有安全气囊,所以就没必要系安全带了。单纯依靠安全气囊也是十分危险的。因为气囊的爆发力非常大,如果丝毫没有安全带的牵引缓冲而直接撞到正在爆发的气囊上,对身体也会有严重的损伤。 日常使用中安全带也要使用与保养兼顾,经常性检查安全带的性能,一旦发现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座椅旁边地板上所有固定座椅安全带的螺栓都应按规定的拧紧,螺栓周围应涂上密封胶。不要让安全带压在坚硬或易碎的物体上,如衣服里的眼镜、钢笔和钥匙等,也不要让安全带在锋利的刃口上摩擦,以免破坏安全带,不要让座椅靠背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常地伸缩。座椅上无人时,要将安全带送回卷收器中。如果安全带在使用中曾承受过一次强拉直负荷,即使未损坏,也应更换总成,不要继续使用,安全带必须与座椅配套安装,不要随意拆卸,车与车之间也不要对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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