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运输局对船舶船名登记的内容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船舶船名登记有以下要求: 1、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2、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 3、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 4、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前款规定的位置标明标志的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置标明船名和船籍港。 船舶船名登记规定 船舶船名登记有以下要求: 1、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2、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 3、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 4、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前款规定的位置标明标志的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置标明船名和船籍港。 船舶船名登记的规范 船舶船名登记有以下要求: 1、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2、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 3、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 4、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前款规定的位置标明标志的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置标明船名和船籍港。 建立船舶登记簿应当载明的内容有哪些 1、船舶名称、呼号、识别号和主要技术数据; 2、船舶建造商名称、建造日期和建造地点; 3、船籍港和船舶登记号码; 4、船舶的曾用名、原船籍港以及原船舶登记的注销或者中止日期; 5、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6、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 7、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 8、船舶为数人共有的,应当载明船舶共有人的共有情况; 9、船舶光船租赁的,应当载明光船承租人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10、船舶已设定抵押的,应当载明船舶抵押权的设定情况; 11、船舶登记机关依法协助司法机关执行的事项。 船舶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对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和船舶国籍的,确认申请的船舶登记内容在主管机关对本登记机关的登记授权权限范围内以,并符合《船舶登记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否则,不予受理,并告知其理由及应选择的船舶登记机关。 2、确认申请内容明确、真实,申请材料齐全。否则,不予受理。 3、接收申请材料,受理申请,并在《船舶登记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格式附后)中填写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内容和受理日期。 船舶登记需要的文件有哪些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就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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