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打银行卡对失业险有没有影响 |
释义 | 工资打银行卡对失业险没有影响 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三)进行失业登记。(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领取失业金有几个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本人意愿是指离职员工可以被单位辞退、除名、开除,也可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说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因为申请失业金会填写许多张表,在《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那张表里不能写个人原因,不能写辞职,写辞退似乎又显得是自己不好的原因造成的,所以最好写“个人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意思是得到户籍所在街道或社保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如果是本地户口,就必须持就业登记证到街道办理失业登记,如果是外地的没有当地户口的员工就提供居住证到社保所在地办理。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工资打银行卡对失业险有没有影响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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