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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内容要变更怎么办
释义
    法律规定,更改离婚协议的办理方式是,在还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前进行更改,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更改就可以,协商一致后双方可以就新的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办理离婚登记还需要更改的,只能在符合变更条件下诉讼更改。
    一、民法院离婚时是否可以直接变更孩子姓名
    法院离婚时不可以直接更改孩子姓名。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时,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离婚后再决定吗
    孩子的抚养权是不可以在离婚再确定的。男女双方想要离婚的,必须在离婚时,就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不确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这样的话,男女双方就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只能把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了,才能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顺序是不可以更改的。
    三、办理离婚证跨省需要什么手续
    外地无法办理离婚证,离婚证只能在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具体手续如下:1、双方一方提出离婚;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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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