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取暖费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北京供暖费标准:非居民供热价格为42元/平方米,热计量收费为0.25元/千瓦时;居民供热价格因供热方式不同,最低为16.5元/平方米。供暖开始时间为11月15日,停暖时间为3月15日。 法律分析 北京供暖费标准 一,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二,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千瓦时(69.45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热价格依供热方式各不相同。有些公司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 据介绍,居民供热计量收费中,有些公司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供应三种不同情况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北京法定开始供暖时间 当年11月15日,不能晚于该时间开始供暖。 北京法定停止供暖时间 次年3月15日,不能早于该时间停暖。 拓展延伸 北京取暖费标准调整情况及影响分析 北京取暖费标准调整情况及影响分析是指对北京地区取暖费用标准进行调整的情况进行分析,并评估其对社会、经济和居民生活的影响。近年来,北京市政府针对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取暖费标准进行了一系列调整。这些调整涉及到取暖费用的计算方法、收费标准和补贴政策等方面。通过对调整情况的分析,可以了解到新标准对不同居民群体的影响,包括住户的经济负担、供暖效果和能源消耗等方面。同时,还可以评估调整对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的促进作用。这些分析结果对于政府制定合理的取暖费标准和居民选择取暖方式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结语 北京供暖费标准的调整对居民和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新的价格调整使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热计量收费调整为0.25/千瓦时。居民住宅的供热价格根据供热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涉及到燃煤、天然气、液化气、油、电等。此外,北京市政府规定了供暖开始和停止的时间,以确保居民的取暖需求得到满足。对于社会、经济和居民生活的影响,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和评估来了解。这些调整对于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也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于政府制定合理的取暖费标准和居民选择取暖方式,这些分析结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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