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得澳门户籍(或身份):夫妻一方定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等。首先办理前往港澳通行证,移交申请表、身份证明等材料至出入境,受理、审核、公示通过后给予通行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