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的谣言侵犯了人的什么权利 |
释义 | 一、网上的谣言侵犯了人的什么权利 网上的谣言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是指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谣言传播多少次违法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三、网络侵权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不可以。侵权案件的管辖属于特殊地域管辖,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的例外,故不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