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无营业执照经营处罚如下: 1、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2、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3、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限定,对于无照经营做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冒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违法经营罪、重大职责意外罪、重大劳动安全意外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限定,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金;无照经营做法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 三、工商营业执照不年检罚多少钱 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营业执行年检的制度,取而代之的是企业年度公示制度,企业不进行年度公示的,需要按有关规定处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