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能否恢复曾用名 |
释义 | 派出所能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准备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以及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公安派出所职权范围是什么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宜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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