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能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申请书和; 3、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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