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连带债务是指债务人大于等于二,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债务。且若债权人向其中一方债务人追偿,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一、共同借款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共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主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承担。 二、连带共同保证追偿顺序是什么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三、什么是追偿纠纷 追偿权纠纷可分为债务的追偿权纠纷和担保责任的追偿权纠纷。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