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中落款借款人有歧义吗 |
释义 | 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正下方签名,可以认定为共同借款人,要承担还款责任。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较远距离空白处签名,一般只能认定为见证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真是见证人,在借款人下方签名一定要注明见证人,否则极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借条不写落款日期可以吗 可以不写落款日期。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生效了,借条上虽然未体现日期,但只要能够证明借款行为发生在20年之内,即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回自己的钱。 借条借款人要按手印吗 借条借款人不需要按手印,借款人在借条上只签了字没按手印,仍然有效。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际。所以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即成立。当借款人写下借条并签上自己的名字时,这个借条就已经成立且具有法律效力了,并不是按下手印时才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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